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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权评论译丛”推介——《人权标准:霸权 法律和政治》



    【按语】2012年,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创办集刊《中国人权评论》,致力于荟萃各家观点与思想,打造人权研究学术平台,至今已连续出版12辑。历经前辈学人之累积,我国西学翻译已蔚为大观,成绩斐然。最近几年,随着我国人权事业的飞速发展,人权类译著亦渐趋增多,但总体而言数量仍然偏少。基于此,我院自2017年开始,筹划推出“中国人权评论译丛”,意在向国内引介国外优秀的人权研究成果。2020年,“中国人权评论译丛”正式问世,首批推出两本译著:《平等法》(第二版)和《人权标准:霸权 法律和政治》。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疫情肆虐全球;在此全球危机之背景下,国际社会人权问题凸显。“中国人权评论译丛”于此间问世,可谓恰逢其时。我们希望这套译丛,一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学术引领作用,另一方面能够助力人文价值关怀,以期更多的人关注和思考人类整体的生存状况、处境和共同命运。
 

 
《人权标准:霸权 法律和政治》
[美]马卡•穆图  著
王睿  译
法律出版社,2020


I 内容简介


       本书预设的前提是,人权乃国家与公民之间、政治社会与民间社团之间冲突与斗争的主要领域,并以此为本书之出发点。本书首先讨论的中心议题是国际人权行动是否应该从制定标准转变为实施现行标准。这个问题——是否放弃追求新标准——成为贯穿本书的一个线索。随后,本书着眼于该问题的历史先例和国际人权文本的起源,包括审查作为关键规范性文本基础的《世界人权宣言》。


       本书厘清了那些认为新标准制定很有必要和那些认为标准制定时代已经过去的人之间的隔阂。本书分析了这些过程的有效性和不同参与者的作用,并试图找出新标准的制定途径。本书观点的关键在于各角色的特定观点、角度、偏见及其优势和弱点。通过考察不同标准及其背景,本书试图了解标准制定涉及的各种过程,并从中吸取教训。其目的是为发起或倡导新的人权标准制定的人权专家、人权非政府组织以及参与标准制定的政府间组织和政府部门官员提供包括新思维在内的各式分析和指导。人权标准的终极目的旨在减少人类的无力感。这就是为何本书不仅是智力劳动的产物,也是一本诞生自共鸣的著作。


II 作者简介
  

        

    马卡•穆图(Makau Matua)

 

        [美]马卡•穆图(Makau Matua),纽约州立大学特聘教授、纽约州立大学水牛城分校法学院弗洛伊德与希尔达•赫斯特系部资深学者,著有《驯服利维坦:肯尼亚的民主探索》和《政治文化视角之人权评论》等。
 

III 译者简介


       王睿,四川小金县人,英语语言文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翻译理论与实践、功能语言学和社会语言学。已出版译著多部,包括《新博物馆学手册》《极简人类史》(印数超30万册)《恐怖主义心理学》等。

 

IIII 目录


第一章 国际法及人权标准设置


第二章 人权标准制定过程


第三章 多重因素影响


第四章 非政府组织于规范创建之用


第五章 “不足”问题


第六章 新标准


第七章 人权的规范性批判


结论


注释


参考文献


索引


IIII  内容试读


       在过去几十年中,人权学者、国家政权和人权激进分子都认为,国际人权行动应该从制定法律标准或规范转向实施现有标准。一些新标准的实用性受到质疑,而且似乎越来越多的人清醒地意识到应推动新标准的制定。即便最简单,问题是人权领域的条约制定在某些方面已变得复杂,即使在文案通过的情况下,也不能保证条约得到有效执行。政府和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NGOs)对新文案进行谈判的价值亦存在分歧。最近关于特定标准的谈判——如《儿童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和《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公约》——表明某些国家不愿意支持新的标准,即使批准这些新规是可选项目。


      争论焦点从标准制定转向标准实施:人们认为我们现有的人权规范已足够丰富,应当迅速实施,以帮助弱势群体、打击对人权的严重侵犯。这种观点的支持者认为,条约和协议的过度膨胀可能会削弱权利公约原有的效力。该观点部分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我们在所有关键领域都已设定标准,而制定更多的规范会适得其反。反方的观点是,人的状况永远不可能完全可知,新的,甚至是旧的侵权行为一直在持续出现或暴露在我们面前。人际关系面临的新挑战以及技术革新和全球化给世界带来的动态变革需要我们时刻保持警惕。由于彼此的障碍——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文化上的——让位于一个更加互联互通的世界,“正常”和“可接受”可能就变成“违规”。因此,事实的真相是,人权标准以及国家应对这些标准的方式应该是动态和富有弹性的。这些违规行为本身就像为了解决它们而必须制定的规范一样变化多端。支持设立更多标准的人们,其所持观点基于一种信念:人类境况没有终极真理,标准制定的灵活性必须得以保证。


      本书预设的前提是,人权乃国家与公民之间、政治社会与民间社团之间冲突与斗争的主要领域,并以此为本书之出发点。这种剑拔弩张的紧张态势对任何一个由国家管理的社会都是至关重要,这实际上是关于个人和团体面对国家权力和权威的规范性定义。例如,为其治下的社会构建新愿景,国家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因此,人权规范及其文本虽只是一般法律文件,但它属于基本的核心道德准则。一方面,它是国家与个人以及团体之间的契约;另一方面,它是国家与国际法律制度之间的契约。作为道德约束文件,它们是一种复杂的规范集合体,为国家、个人、团体和国际法律秩序提供理据。人权划定权利、义务、权力和它们的适用范围,但这些不如他们所要维护的道德维度那般重要。人权的法律性质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本身。他们提供理据的目标就是捍卫人类尊严。这一道德维度直指人权项目所设想的人类愿景,并与其相一致。


      人权标准制定有时看起来就像是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谈判的机械过程。然而,关键在于从根本上来说,人权是一个道德命题。人类公民权——广泛理解为归属人类权——是人权理念的核心。


       正是对现状和旧观念的不满,使人类进步成为可能。漫长的人类历史一直都是尊严与屈辱的较量。几乎所有的政治革命——包括2011年的阿拉伯之春——都是对人类侮辱的回应。按今天的理解来看,几百年前,几乎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是不民主的。今天许多不可接受的事情:奴隶制、殖民主义、公然的种族主义、憎恶女性、欧洲霸权以及不受限制的财产权等,都是当时通行的规则。还有绝对君主、一党专政国家和世袭领导也是如此(虽然上述部分历史糟粕至今依然存在)。在这些意识形态中,国家至高无上,个人和团体完全服从于国家。原来许多过分的越轨行为是今天不可接受的,人们就规范和标准(许多在人权中已经得到表达)已经达成一致,推翻了许多不人道的行为。即便如此,许多其他冒犯人类尊严的非人道的做法依然存在。这就是为什么为人类尊严而战的革命会继续下去。今天,新的全球力量仍在摆脱旧观念和突破现状,并可能推动更多的人类进步。其中一些新的力量(至少我在此处讨论的4种)威胁到传统的人权概念,并试图改写人权及其他标准。


        第一个颠覆性思想是无国界思想,即现代社会国家之间物质和精神边界的逐渐消亡。物理边界是国家主权最持久的象征,它曾是文化和民族之间的屏障,如今它正在迅速消亡,因为人类不断抵制封闭不同民族和团体之间的永久性边界。这对人权事业意味着什么呢?因为人权事业正是预设了国家政权和边界的永久性。边界的缓慢解体不仅是全球资本主义、技术和人类相互依赖所致。这是对边界的消极理解所致,即此类障碍对促进人类福祉无益,并妨害了许多积极的协同效应。可以肯定的是,移民与此关系密切,但更多的原因是无边界现象,包括对全球公域的新理解。


        其次是破坏性思潮对爱国主义的侵蚀:一国公民被视为消极概念,而不是与他国公民对应的概念。从历史上看,公民为保卫祖国可以和外族和他国开战,但一种新型的全球主义意识正在取代传统的基于单一国家的爱国主义。


        第三种扰动因素就是全球灾难。气候变化、干旱和极端天气,地震、海啸等地质灾害以及埃博拉病毒等传染性疾病(2014年埃博拉疫情暴发的中心西非地区离纽约只有一个航班的距离),这一切使世界各地人们的安全感消减,人类感到前所未有的脆弱。身处富裕西方国家的人们认为,他们可以免受上述灾难的侵扰,因为从历史上看,这些灾难更多是影响世界的欠发达地区。但今天的情况早已发生了变化。世界各地的人们似乎都被大自然的野蛮运数联系在一起。这可能意味着全球民众愿意为了共同目的而暂停针对彼此的“恐惧”和“不信任”。或许更团结的民众可以迫使精英们的政治意愿为上述挑战找到普遍适用的解决方案。但有一点确凿无疑:孤立主义不再是一个可行的策略。


       最后一种扰动性因素是国家的消亡。国家不再是以前的状态:权力平衡格局发生改变:权力已经从国家转移到个人、社区、非国家行为者、武装团体、公司以及国际机构和域外势力。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大规模社会动荡使东欧、苏联、非洲和拉丁美洲的一党制统治和苏联式精英统治集团崩溃。如果有任何影响,阿拉伯之春似乎是那些给人类造成伤害、侮辱的国家的掘墓人。公民们在为自己的生活寻找新的契约和意义,而公民社会也在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技术和互联网已经把控制信息和防止大规模动荡和社会治理的权力从国家手中夺了回来。


       最终,作为自由主义国家始作俑者的资本主义亦处于深刻的道德、实践和经济危机中。2008年美国经济几近崩溃以及随后现有经济理论的失效,极大地破坏了市场的神圣性。更重要的是,它向我们揭示了即使是所谓最稳定的国家,也是脆弱和暂时的。所有这些无法估量的事和物都聚集到一起,扰乱了精英统治和国家政治。他们正在改变世界认知公民权利以及个体责任的方式。公民身份的演进将取决于思想家和基层动员者如何形成新的理论和实践。宪政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或者标准人权准则,这些可能不再填补空白。因此,重建人权事业以及其核心的标准和规范乃是不可避免的。


        考虑到这一点,本书厘清了那些认为新标准制定很有必要和那些认为标准制定时代已经过去的人之间的隔阂。它审视了国际人权标准制定过程的性质和新近的演变,并将注意力集中在复杂且往往高度政治化的现实世界,在此世界中,各类规范由高级议会制定。本书并未宣称对所有最近标准制定案例都进行了详尽研究,但笔者指出了在此历经磨难的过程中遭遇的各类棘手问题以及高峰和低谷。本书分析了这些过程的有效性和不同参与者的作用,并试图找出新标准的制定途径。本书观点的关键在于各角色的特定观点、角度、偏见及其优势和弱点。通过考察不同标准及其背景,本书试图了解标准制定涉及的各种过程,并从中吸取教训。其目的是为发起或倡导新的人权标准制定的人权专家、人权非政府组织以及参与标准制定的政府间组织和政府部门官员提供包括新思维在内的各式分析和指导。人权标准的终极目的旨在减少人类的无力感。这就是为何本书不仅是智力劳动的产物,也是一本诞生自共鸣的著作。它忽视了这一观点:世上仍有公正无私的学术研究,因为所有学术研究都具有社会相关性,并希望自身研究有效用。


         本书仔细研究了新近起草或修订标准的4个案例,解析了其历史和起源。这4个案例包括《〈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择议定书草案》,《个人、群体和社会机构在促进和保护普遍公认的人权和基本自由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宣言》(旨在促进和保护公认之人权和基本自由),以及《发展权利宣言》和《国内流离失所问题指导原则》。


         在此背景下,本书提出了一系列主要问题。第一,通过何种正式和非正式流程确定了最近的标准?这个问题试图揭示标准制定中“开放”和“隐藏”两个方面。虽然正式和非正式方式均可掩盖深层次的不足和议题,但还是非正式程序引发了大多数问题。第二,在不同情况下,这些流程各自的优势和劣势是什么?是否某些过程会表现出足以影响最终结果的特定问题?第三,从这些过程的研究中可以得出什么教训?第四,哪些基准是有用的?第五,非政府组织在制定未来计划时应考虑哪些战略选择?换句话说,非政府组织应当如何通过这些选择进行学习?如何在未来作出恰当反应?第六,应当探索哪些与标准制定有关的新方法?有没有空间或理由去探索新方法?第七,当前投入标准制定的一些资源是否应当转投其他地方?是否应根据需要优先原则重新考虑资源分配问题?如果这样,依据是什么?第八,哪些新标准是必要的,哪些不是,为什么?组织可以通过合作来就优先级和标准达成一致吗?需要考虑哪些限制和机会?最后,这本书想要让学术界重新思考和构建人权事业。


        本书首先讨论的中心议题是国际人权行动是否应该从制定标准转变为实施现行标准。这个问题——是否放弃追求新标准——成为贯穿本书的一个线索。随后,本书着眼于该问题的历史先例和国际人权文本的起源,包括审查作为关键规范性文本基础的《世界人权宣言》。


        本书深入探讨了过去30年标准制定过程中各方参与者逐步扩散的影响。开始,参与者的基础非常狭隘,且受制于一些强大的国家和利益集团。这种专属性和排他性虽然没有完全消失,但却因为第三世界国家登上世界舞台而悄然发生改变。本书认为,参与成员的多样性已经对人权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来自亚洲、非洲、太平洋地区、拉丁美洲和其他以前被利益边缘化的声音增加了标准设置的难度和细微差别。更重要的是,行动参与者的多元化拓宽了人权标准库的规范范围。本书第一章将仔细研究非政府组织——北方的建成组织3和南方的叛乱非政府组织——在相关过程中的作用。它确认了它们在制定和采纳标准方面经常发挥的领先且繁复的作用。来自全球各地的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如何?它们的相互作用如何影响人权标准制定的过程?当然,本书也不会忽略一个重要问题:确定和最终采用标准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它分析了与三处不足相关的问题:数字、参与和民主,每种不足都凸显出困扰标准制定的弱点和缺点。最后,本书指出了可能需要新标准的领域,并提出了改进行动的方案以及改变人权标准制定流程的地方。